第三章 翻越雪峰是我的爱

2018-04-15 作者: 西岭雪
第三章 翻越雪峰是我的爱

叶风是个大胆的人,他可以随意辱骂同仁,比如:“蔡成功算什么美工?一只手臂也要画半天,最后看上去还是和大腿差不多质感,直直是脚脖子上长出五只手指来,要多恐怖有多恐怖!”或者,“请小林这种文案真算做肉包子打狗。Www.Pinwenba.Com 吧让他写越野感受,他当成诗歌习作,‘那原野的风哦,吹动我童年的梦想’,什么玩意儿!”

完全不留情面。

但是他的确有资格这样做,因为他是个天才。

所以他可以一周只上一次班,却拿比我们多三倍的工资,而且在老板面前不需要弯下腰说话。

我希望自己也可以像叶风那样自我,当蔡成功再指责我扫图校色不准时我便直接将画稿摔到他脸上,然后指着他骂:“你这也算作图?根本没个色调,让我如何扫校?”

但我不敢,我只是一个电脑操作员,是随时可以炒掉然后街上一抓一大把来取代的那种人。

叶风不同,他似比别人多一个大脑多一双眼睛,永远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问题想出别人想不出的点子。他是我们“飞天越野俱乐部”的灵魂。

比如上次命名为“名模与硬汉同行”的西部之旅宣传招贴,照片拍了四五卷,美工也画了上十幅创意稿,老板李博文总是不满意。不满在哪儿呢,却又说不上来,只是批评:“照片太实了,那些模特走在台上蛮有味道,停下来整个一农村大嫂;驾手灰头土脸不好看,太干净了又小白脸相,不好!不好!”

后来叶风来了,皱了三分钟眉,便自作主张地发号施令:“不要画具体的人,用沙漠做背景,画一个风尘仆仆的吉普车,车窗摇开,左窗伸出头盔,右窗伸出一支手臂,轻轻挥动红纱巾。漫天黄沙里只要这一点儿红,要红得艳丽,红得神秘。采用远景,背影,突出沙的质感,一切缥缈依稀,如同海市蜃楼,要刚柔并济,在冷峻中表现浪漫!”

他的话还没完,李博文已经发现新大陆般叫起来:“对对对,就是那种感觉,又写实,又抽象。有人,看不见人,又有硬汉又有美女。注意那只手臂,一定要千娇百媚,富有表情。”

天哪!于是蔡成功就为了那只有表情的手臂大病三天。

但是最终结果证明广告是成功的,通俗易懂又富有神秘色彩,赞助商与参与者都兴致勃勃,“西部之旅”也从此一炮打响。

“飞天”再接再励,紧接着又大张旗鼓地准备“雪域寻梦”两项大型自驾车越野旅游,电台、电视台、报刊记者全惊动了,李博文且野心勃勃地计划着要邀请贾平凹或陈忠实随行旅游,好写一部像余秋雨《文化苦旅》那样的越野手记。

任务压下来,整个策划部的人如临大敌,天天做到晚上十点钟以后才能离开办公室。我和电脑几乎已两位一体,蔡成功笑说我是一幅静画——无论何时推开办公室门都见我以同一姿势出现于同一位置。

他将一张风景照片并一本画册交给我,翻至飞燕掌上舞蹈那页,吩咐:“这里是马踏飞燕的旧址,你在电脑中将两图合成,人物镂空,周围做几朵云,使联接处看起来不那么生硬,颜色也要重新调一下,与背景互相谐调,我明早来看效果。”

我瞠目,看着那幅工笔人物绘图,担心做通宵也做不好,关键是两图色调差异太大,这次创意多半又是出力不讨好,只为难我这无名小工。

但是蔡成功不理这些,他唯一可命令的人就是我,有风驶尽帆,绝无半分体谅,一味模仿李博文的大刀阔斧,很有气势地下令:“加加班,明早之前一定要做好,我要出彩喷给经理看的。”

晚上七点多,图终于做好了,但怎么看也像是偷来的媳妇——不相配。赵飞燕驾着一朵云从初唐大老远地飞到沙漠上来采风,但是眼神散漫似一无所见,也不知落稳了没有,反正手舞足蹈,不亦乐乎。我自己看着实在有点不像,摆明了明早要被李博文吼一顿:“这是什么跟什么嘛?”但我一小制版员,又能怎么样呢?

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叶风来了,看到屏幕上的图稿,“哈”地一笑:“这是‘丝路寻梦’?赵飞燕寻梦呢还是旅行者寻赵飞燕?看着像妓女拉客。”

我不禁低头,脸上羞得通红。他忙道歉:“我胡说八道惯了,你别介意。”

他习惯地皱了三分钟眉,然后说:“这样吧,你暂时把这幅图存着应付姓蔡的,然后把那些云去掉两朵,做一勾边,褪色,取暗黄色调,做成古古的那种感觉,像幅屏风画,全当背景图片,然后明天给李博文看,总算也是件东西,免得他看不见你干活了。”

我有些愕然,一向觉得他是我行我素的人,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的,看不出他处事待人其实相当油滑,面面俱到,而且对各人心理揣磨极准。

我没说什么,只是微笑道谢,但眼神出卖了我。叶风笑了:“觉得我特油条特世故是不是?没办法,活在人群中,不得不想想怎么对付人这种玩意儿。你又怕蔡成功说你不听话,又怕李博文骂你出废品,最好就要准备两套方案,别忘了,先在蔡成功那儿备个案,就说你随便做着玩儿的,如果他认为好,你也省事,不用做两面人了。”

进“飞天”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关照我,我简直要感激涕零了。叶风又笑:“别这么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经不起这个,你要真想谢我,陪我吃顿饭吧,我最怕一个人坐小馆子了。”

我点头一笑,接受了这个约会。

那天吃完饭后我们继续加班,有叶风做陪,我觉得轻松,不知不觉做到十点,毫无倦意。

原来有人陪伴是这样好的一种感觉。

叶风开着他的北京吉普送我回住处,互道再见时,他说:“谢谢你陪我,好让西安的夜晚看起来没那么黑。”

我一动,这是我心里的话,只是我说出来没他那么诗意。但是,独在天涯,西安的冬天真的很冷,没开灯的窗口也真的很黑。

每个加班的晚上,回到住处时,我都希望,那是我的家,有我的家人为我拧亮了一盏灯在等我。真的,不用更多,只是一盏灯。

那以后,叶风来俱乐部的次数便多起来,而且多半在下班前,然后等齐我一起吃顿便饭,送我回家,说再见。

仅仅两个月后,我们便同住了。两个打工者的同住很简单,只要辞掉我租的那间民房,把随身几件衣服行头打个包裹往他那一室一厅一搬就得了。但,我们总算是有了一个家。

家,不过是同所爱的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人,哪怕住电梯楼睡水压床,也只是一个住处。

因为叶风的关系,蔡成功对我客气许多,也不敢常派加班给我。但是另一面,叶风对李博文也拘谨许多。以前他不在意是因为单枪匹马,一言不和大不了转身便走。可是现在一个人的言行要决定两个人的去留,他不得不为我顾虑许多。

叶风并非不懂人情世故,只是不愿理那些,现在重新拾起旧功课,有禁有些气闷。一日他喝多点酒,对着我发牢骚:“今天李博文说我才写的那份策划案不详细,真罗索,大纲已经给他清出来了,不详细不会叫文案再充实一下,现在他学会支使我了,真是人越惯毛病越多。”

我一声不响,心里明白这是李博文明摆着欺他现在口软,存心加大他工作量。搁在以前,叶风准是一声不响转身便走,现在却为了我不得不接下来,我想他一定是不甘心的。

我轻轻抱住叶风的腰:“会不会觉得为我牺牲太多?”

“做什么是没牺牲的呢?”叶风笑,“吃排骨还嫌剔牙麻烦。只要你领情,我一切都是值得。”

可是我不愿意一直地领情下去。李博文对叶风的剥削日复一日,终于有一天连合作意向书也交他代笔,叶风终于恼怒,问:“是不是打印工夫我也要一并做好?”

李博文讪笑:“反正你们公不离婆,谁打字还不是一样?”

我在这时候站起来:“但是我已经决定辞职。你另找打字员好了。”

第一次口气这样硬地说话,只觉十分痛快。

我轮流看着李博文、蔡成功、文案小林,最后目光停定在叶风脸上,轻轻说:“总不能两夫妻都仰视一个老板的脸色,我早就不想同你白天同事晚上同房地扮两种角色了。”

叶风一愣,仰头哈哈大笑,抱住我的肩对李博文说:“近朱者赤,瞧我们小白兔成长得可有多快,已经头上长角身上长刺了。”

李博文是聪明人,立刻说:“看来我太过分,把兔子都逼得咬人了。我做东,向你们道歉,你们可千万别给我上演赤眉起义。”

吃饭归吃饭,事后我还是坚持辞了职。我辞职总比叶风辞职好,我是小卒子,到哪里都是做排版员,地位待遇都无太大变化。叶风却不同,才气过盛是他最大优点,却也是一种障碍,他找工作未必比我容易,而且做生不如做熟,侍候新老板脸色未必比跟李博文打哈哈来得容易。

第一天上工时,叶风对我说:“委屈你了。”

我笑笑,重复他的话:“只要你领情。”

我觉得我们两个人其实生活得挺累。都怕拖累对方,都想为对方付出多一点,不知是太爱对方还是太爱自己。总觉得一个身子变了两个似,大得离谱,走到哪里都会磕磕碰碰,越小心越容易受伤,越压抑火气越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开始吵架。

开始还只是争辩两句,彼此压着火,力求文质彬彬,但不久便演绎为针锋相对,唇枪舌剑。我的口才空前地好起来,对着他可以数落上半个钟头不需停顿。吵架的理由可以很小很小,一句话不入耳或看哪部电影意见不统一,都可能招至狂风暴雨。不知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委屈,仿佛背井离乡含辛茹苦都是为了他,总之觉得付出太多收获太少,觉得对方不领情,觉得一个人孤独两个人寂寞对方不体谅自己,觉得走到一起根本是个错误。

终于有一天,我仅仅因为不想做饭便对他大发作地喊起来:“你以为我跟了你就不敢再离开你,就会投鼠忌器了,你休想!我当初不会怕李博文敢辞职,我今天也不会怕你一样敢分手,我们再见了!”

叶风也红了眼,大叫:“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什么时候因为你跟了我就不在乎你了?分手就分手,你少冤枉我!”

第二天我开始到处张罗着找房子,但是中午叶风忽然给我打了个传呼,说:“我明天随团出发去西部,两个月后才回来。你先别急着搬,看看家也好,有事等我回来再说。”

我一愣:“明天出发?你怎么没跟我说过?”

“我也是才决定的。他们没请到作家,我只好滥竽充数,来写那个什么鬼游记了。也好,去布拉达宫走走,挺新鲜的。”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想分开一段时间让两个人都冷静想想,这总比立刻绝裂好。顿了顿,我对他说:“那你今天早点回家,我帮你把东西清一下。”

说到“家字时,我的心酸酸地痛了一下。如果我们拆开了,家也就不成家了。我们真的要分手吗?可是,两个个性迥异的人绑在一起,的确太约束,我觉得太累,何苦这样羁绊彼此?

但是叶风走后,我开始寂寞,第一次发现想一个人原来这样地具体这样地琐碎,想他现在在做什么,是不是还穿着那件黑色夹克?同行有女客,会同他搭讪吗?他有没有向人家献殷勤?他现在大概该到拉萨了,会不会想到给我买件小礼物?晚上他们住在哪里,有灯吗?谁开的灯?灯亮那一刻他可有想起我?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一个小妻子,在等待远归的丈夫回来。我开始每晚注意天气预报,一天一个电话打到“天马”去询问行程,总部和车队有卫星通讯可以保持联络,我低声下气地向蔡成功或小林打听叶风的消息,一颗心磨得柔软不堪,碰到什么都想流泪。我终于承认,我是爱叶风的,爱得比我自己知道的还要深。

但就在这时,叶风的消息中断了。我急得跳脚,冲进“天马”连声问:“怎么会这样?你们有没有设法同他们联络?当地旅行社怎么说?”

蔡成功冷淡地甚至有几分幸灾乐祸地看着我:“白在这儿呆了那么久,什么事没见过这么大惊小怪的?他们前天就到了岗仁波齐,估计这会儿已经上了神山了,海拔高联系不上很正常,过两天就通了,急什么?”

我恨恨地看着蔡成功,如果眼里可以飞刀子,一定毫不犹豫将这个冷血美工斩于刀下。什么叫海拔高联系不上,车队使用的是卫星通讯,海拔高只会信息更好。难道在过神山时出事了?

我不能再无为地等在这里,我要行动,我要去找叶风,他是我的家人哦!

第二天一早,我坐上了飞往拉萨的客机。一路上我计划着怎样包车,怎样同当地旅行社联络,怎样设法上神山。毕竟做了那么久的旅游,不会走也会看,我给自己制定了一整套行动方案,可是没想到,刚一下机我就一头栽倒下来。再醒来时,已经身在医院,所有的方案都成为泡影。

平地尚且不能适应,还说什么上神山呢?我心一酸,忍不住掉下泪来。

医院的护士长听了我的情况,大表同情,自告奋勇替我和“天马”联络。过了一天,护士长笑咪咪地告诉我,她已经同“雪域寻梦”车队联系上了,原来车队在翻越神山时发生了一次小事故,把通讯设备摔坏了,昨天已经翻越神山到了扎达,刚把仪器修好。明天一早叶风会打电话到医院来,要我千万别着急,注意身体。

我“呸”一声,轻轻说:“谁急了,臭美!”

说完自己也觉得虚伪,不禁捂了脸吃吃笑。护士长笑着说:“我们这家医院,以前常常会接待登山运动员的妻子呀家属呀,看了不少感人故事。这些年科技发达了,故事也少了,你这一出,还是2000年本院首场言情片呢。看你们这样子,大概离结婚不远了吧?”

我更加脸红,这天晚上想着护士长的话,竟是彻夜难眠。

能相信吗?就在半月前我才提出要和叶风分手,可是现在,就算刀山火海,也不能分开我们。叶风说过,做什么是不需要牺牲的呢?两个人合成一个人,怎么能没有隔阂没有磨擦,但是我们有爱,这是最可贵的,它最终会将所有的距离消于无形。我相信的。

好像根本没睡过觉,又好像刚刚合了一下眼,护士长已经大呼小叫地跑过来了:“快,快,你的电话!”

“叶风!”我不穿鞋子便冲出了门,两层楼飞一样就飘了下去,值班室的小桌上可爱地搁着一只电话,拿起那一刻我却迟疑了。是吗?电话那一头,真的是我朝思暮想的人吗?我终于又可以听到他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拿过话筒,才只是轻轻地一声“喂”,对方已迫不及待地大叫起来:“你愿意嫁给我吗?”

“什么?”我一愣,大脑蓦地空白。

只听叶风一字一句地说:“我想过了,海拔6656米的神山我都翻得过去,我们之间的小小矛盾我还不能克服吗?就是你了,我的新娘只能是你。答应我,嫁给我!说你愿意嫁给我好吗,说吧。”

我的眼睛湿润了,良久,我终于清清楚楚地说:“是,我愿意!”

我愿意,神山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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