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开房?
咻咻咻!咻咻!咻~
一把把武器,从间桐剑臣的手中飞出。
他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臂膀,给了迪卢木多一个眼神。
然后,间桐剑臣跟在迪卢木多的身后,看着一团马赛克的言峰绮礼。
‘应该是死透了吧?’
间桐剑臣有些不确定,毕竟这个世界有着神奇的魔法,更为关键的是——那个破圣杯好像对言峰绮礼很有好感……
鬼知道那个破杯子是怎么想的。
臭味相投?
间桐剑臣可不管这些,斩草除根的道理,是每一位起点男主角的必备修养。
“迪卢木多。”
“我在,主君。”
哪怕身为神话中的英雄,并且成为了英灵,但是忠诚的迪卢木多深刻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够放松警惕。
因此,
哪怕这次的对手是个“普通人”,哪怕他有着百分之九十九的几率已经死了。
迪卢木多回答间桐剑臣问题的时候,依然没有回头。
他那双锐利感十足的双目,死死的盯着一团马赛克的男人。
这让站在他后面,抱住他大腿的间桐剑臣很有安全感。
“你用‘破魔的红蔷薇’捅他几下。”
稚嫩的声音,吐露出的声音宛若恶魔的低吟。
迪卢木多却并不觉得麻烦,他很是顺从的召唤出‘破魔的红蔷薇’一枪爆头,然后在那团马赛克大概心脏的位置捅了几下,嗯,胸口两边都捅了。
……如果言峰绮礼的心脏长在脚后跟的话,间桐剑臣认了!
看着始终没有什么反应,好像真真实实死了的言峰绮礼。
间桐剑臣还是不放心。
或许,他的这种手段能够灭掉言峰绮礼的后手,可……那个破杯子的能力,能不能够让言峰绮礼起死复生,还真不好说。
所以,
间桐剑臣抱着迪卢木多大腿的手紧了紧。
他有些尴尬的说道:
“迪卢木多,你……”
即使是脸皮厚如间桐剑臣,也是有些不好意思,但为了防患于未然,他还是开口道:
“可以将他剁成肉馅吗……”
迪卢木多:“……”
一时间,迪卢木多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之前的御主,那个高傲自大的肯尼斯。
如果是肯尼斯的话,可能在言峰绮礼死的一瞬间,就撂下狠话离开了吧。
不过,
迪卢木多并不讨厌这次的御主。
手中的长枪不是很方便,迪卢木多用红蔷薇挑起了马赛克身上的砍刀,一手抓住。
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自己的御主。
显然,间桐剑臣的没有安全感,影响到了迪卢木多。
“主君,还请你退后,闭上双眼。”
迪卢木多的心中并无波澜,虽然要做的事情有些血腥,但面对敌人,他可不会生出多余的情绪。
间桐剑臣点点头,他很听劝。
他慢慢的后退,眼睛一直盯在由言峰绮礼为原材料制作而成的马赛克上,直到后退到了刘大爷的身边,他才安心的抱住了刘大爷的大腿。
“开始吧迪卢木多。”
说完,间桐剑臣便紧闭双目。
一阵卖肉屠夫剁肉的声音过后,间桐剑臣睁开双眼,却没有看向卢木多所在的方向。
而是面对着相反的方向,说道:
“视线不要离开言峰绮礼,感受到魔术的气息立刻告诉我,现在,点火将他烧了吧迪卢木多。”
如此的安排下,如果圣杯还能搞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间桐剑臣发誓,
他一定会将圣杯当作尿壶!!
呼~!
火焰焚烧的声音响起。
大约半个多小时,那一坨肉沫成熟,粘合在一起。
间桐剑臣依然不放心。
“祖……”
才吐出一个字,刘大爷就像是受不了一般,随手挥出两道符箓。
“攻”“镇”两道符箓落在了那团马赛克的上面,顷刻间,恶心的东西烟消云散。
“呼…”
间桐剑臣这才松了口气。
他看着一步步走来的迪卢木多,问出了在这个场景下,不该出现的问题。
“伱有身份证吗,迪卢木多?”
……
……
间桐剑臣与迪卢木多开了房。
误会的人,自己扇自己一巴掌。
他开房只是为了洗澡,嗯,洗掉身上那沾染了言峰绮礼的,恶心的味道。
除了刘大爷外,间桐剑臣洗了三遍澡,迪卢木多洗了两遍。
如果不是迪卢木多身为英灵,又因为自身的原因,样貌实在是过于的优秀,导致气质出众,实在是与污浊沾不上关系,间桐剑臣绝对不会让对方只是洗了两遍澡就放过他。
他自己都洗了三遍!
至于这么做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家里的小可爱。
虽然今晚做的事情有些变态,但间桐剑臣能够以为民除害,惩恶扬善来劝解自己。
可如果回到家后,让小小樱闻到了不好的味道。
那可真是,不死不足以平息自身的罪孽了。
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又在迪卢木多的身上闻了两下,暗叹自己的举动有些变态的同时,间桐剑臣也彻底的放下心来。
“走了迪卢木多。”
“退房,回家!”
·
间桐家の餐厅,间桐家の饭。
坐在小小樱的旁边,间桐剑臣吃着便宜叔叔间桐雁夜做的饭菜。
饭菜很可口,间桐雁夜在这方面出奇的有天赋,要比在魔术与爱情上的天赋,高出几十层楼那么高的天赋。
因此,
间桐家的当代家主,也就是第七代家主的间桐剑臣,吃的很满意,向自己的便宜叔叔投去了赞赏的目光。
这目光让默默吃饭的间桐雁夜受宠若惊。
人呐,其实与动物也没差。
眼下的间桐雁夜,就像是一开始桀骜不驯的野猫,现在已经变成了间桐剑臣期望的形状了。
一旁的迪卢木多也在吃着饭。
只不过,这次的迪卢木多,心中掀起了略微的波澜,并没有像之前的一样,心无旁骛。
要知道,
刚刚在阴暗的小巷子里面,他做的那些事情,对于上过战场见识过血腥的他来说,自然没什么。
对于生活还还有人吃白肉时代的刘大爷,也没有什么。
毕竟刘大爷的那位竞争对手,在饮食上面,就挺变态的~
可,
这对于间桐剑臣这个生活在现代的人,就不一样了。
要知道,在迪卢木多的视角,他的御主,可还是个八岁的孩子!
“日后必成大器”的想法,不由自主的出现在迪卢木多的心中。
间桐剑臣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感觉。
人类最强的是什么,是智慧?是创造力?是想象力?
不,
间桐剑臣认为是,在任何恶劣环境下,都能够适应的适应力。
自杀死间桐脏砚那个老虫子的解气,到杀死言峰璃正的纠结,直至今天挫骨扬灰言峰绮礼。
间桐剑臣对这一般人一辈子都接触不到的行为,已经有了适应。
以至于,
此时的他还能安稳的吃着饭,不会让小小樱担心。
“雁夜,再给我盛一碗米饭。”
心情并不沉重,反而带着丝丝的愉悦~
本就不多的对手,在失去了言峰绮礼后,更是所剩无多。
saber是不可能杀的。
伊斯坎达尔是留给刘大爷的。
卫宫切嗣还没有找到机会。
远坂时臣不能够死,留有他用。
也就是说,还能够杀,间桐剑臣愿意杀的人,只剩下了两个。
其中,卫宫切嗣略微难处理些。
不残忍些,对不起自己的多次死亡,更对不起被自己连累的小小樱。
下手重的话,还不能够被爱丽丝菲尔太太知道,也不能留下证据。
是的,
间桐剑臣已经在考虑十年后的事情了。
汝妻女吾养之,是间桐剑臣对卫宫切嗣最大的仁慈。
只是想一想,间桐剑臣就觉得自己,伟大无需多言~!
在杀死有着深仇大恨的敌人后,不但不祸及家人,还帮助对方抚养妻女。
“自己,也许是个圣人?”
心里愉悦的想着,间桐剑臣接过间桐雁夜递过来的米饭,狠狠的扒了两口。
不久,吃完饭后。
刘大爷、间桐雁夜与迪卢木多相继返回房间。
餐厅里,只剩下了间桐剑臣与他的妹妹小小樱。
“樱,出去散散步吧。”
情绪有些过于的亢奋,以至于间桐剑臣需要出去,吹吹带有丝丝凉意的晚风,才能够略微有所平复。
“好呀,哥哥~”
小小樱自然是没有拒绝的理由。
如此,
吃完晚饭后的间桐剑臣,牵着小小樱的手,走在四周种满了樱花树苗的小道上,惬意的吹着晚风~
间桐家,慢慢幸福起来了呢~
……
……
“彼之蜜糖,吾之砒霜。”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隔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这两句话,与此时发生的事情,有些关联,但是很小。
阴暗小道的墙壁上,一阵风吹过,金闪闪的微光闪烁,一位身材修长,即使穿着普通的休闲服也难掩贵气的青年,忽然出现,
他猩红宛若鲜血的双眸微微眯起,注视着一片好似被火烧过的地方。
他从墙壁上跃下,一瞬间出现在之前视线集中的地方。
高贵的他,落在充满污浊的地面上,仿佛本身就是一种亵渎。
可这位王者此时却并不在意这种事情,他皱着眉,注视着空无一物的地面。
言峰绮礼的惨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哼~”
他冷哼一声,猩红双眸里寒光闪过:
“杂种,竟然破坏了本王的玩具!”
语气中有着愤怒,但却没有表达出他内心中的杀意。
对远坂时臣感到失望,觉得应该换一位杂种合作的吉尔伽美什,相中了言峰绮礼。
在他的眼里,
言峰绮礼那个杂种,虽然没有间桐剑臣那个杂种有趣,但也足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可,
更有趣的杂种,竟然把稍微有趣的杂种杀了。
这怎能让他不愤怒!
吉尔伽美什想要杀死自己的御主远坂时臣,即使他本身对远坂时臣没有杀意。
他想要杀死远坂时臣的理由,给远坂时臣一辈子,他都想不出来,那理由实在是过于的奇葩。
吉尔伽美什想要看到,言峰绮礼杀死自己的师傅后,那脸上带有愉悦的样子,因为那种表情会让吉尔伽美什感觉到愉悦。
嗯,就是如此荒诞的理由。
摧毁了远坂家数代人的努力,杀死了为了圣杯,舍弃正常人生活,数十年如一日努力的远坂时臣。
背锅王还真是可怜呢。
由此可见,路灯>黑锅……
吉尔伽美什的身躯,逐渐在阴暗的角落里消失,就像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计划虽然被打乱,但吉尔加美什却并没有什么慌张。
远坂时臣不用死了,因为他还没有找到有趣的杂种,暂时没有人可以取代远坂时臣的位置。
还不知道自己逃过一劫的远坂时臣。
拉亮了卧室里的灯。
没错,这位一直维持着远坂家的家训,一贯优雅的远坂时臣,失眠了。
失眠的原因不是其他,正是言峰璃正老神父的死,与间桐家出色的子嗣——间桐剑臣。
间桐剑臣的天赋很高,这是通过他身体不自觉散发出来的,含有神秘韵味的力量,让远坂时臣察觉到的,
可远坂时臣认为,这不足以成为自己失眠的理由。
他下了床,走到卧室里的酒柜前,取下了珍藏多年的红酒。
这瓶红酒,原本是远坂时臣打算取得胜利,实现远坂家的夙愿,抵达根源后用来庆祝用的。
可现在,
远坂时臣失去了信心。
言峰璃正老神父的死,自己与从者之间已经不可能调节的矛盾,都让他忧心仲仲。
没有摆烂般的,直接砸碎瓶口。
维持着几十年的优雅,仿佛是刻在了骨子里一般。
远坂时臣使用开瓶器,十分优雅的将红酒开瓶,然后倒入醒酒器中,从酒柜上取下酒杯。
明明酒杯是清洗过后才放上去的,远坂时臣却多此一举般的,又清洗了一遍。
红酒应该醒多长时间合适?
这种问题,对于远坂时臣来说,就像是一加一等于几一样简单。
可是,他却没有选择正确答案。
将醇厚的酒液倒入杯中,远坂时臣摇晃着红酒杯,走到窗前。
那是冬木市独有的夜色。
远坂时臣是冬木市的人。
他将美酒一口饮下,回到了床上,安稳入眠。
……
(剩下的酒,打包给我多好QAQ)
(该死的远坂时臣,他为什么那么有钱!!!)
(要不是因为凛大小姐,这就给你领盒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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