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煮酒论英雄
爱因兹贝伦城堡中庭花园,夜。
王者高谈阔论,畅谈何为王道,各抒己见。
间桐剑臣则与刘大爷偏安一隅,盘置瓜子(间桐剑臣悄悄命令迪卢木多买的),二人对坐,开怀畅饮。
酒至半酣,忽阴云漠漠,骤雨将至。
间桐剑臣不喜,遂云销雨霁,天色空明。
晕红着笑脸,没去听三位异国王者之论,间桐剑臣饮尽杯中美酒,忽向刘大爷问道:“汉高祖知龙之变化否?”
刘大爷面无异色,静静的看着酒醉稚童,回曰:“未知其详。”
间桐剑臣大笑:
“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方之初冬,龙乘时变化,犹人得志而纵横四海。”
“高祖久历四方,必知当世英雄,请试指言之。”
刘大爷轻抚胡须,并无谦虚之色。
其曰:“大不列颠之王,手下骑士众多,圆桌骑士闻名于世,可为英雄?”
间桐剑臣摇头,笑曰:
“亚瑟王·阿尔托莉雅,小姑娘耳,不足为英雄。”
?
呆毛王小小的脑袋上,有着大大的呆毛,在不住的摇晃。
‘小姑娘?’
这是在看不起自己吗?
听到间桐剑臣竟然如此的对自己进行评价,阿尔托莉雅的手紧了紧,那双手虽然从幼时起就不断的握剑、挥剑,但并无汉子的粗糙,不知是因为成为了英灵可以改善体质,还是天生丽质的原因。
阿尔托莉雅的身体,无论是哪一个部位,都可称得上是上上乘,绝佳。
(汉尼拔狂喜,然后会被阿尔托莉雅,一剑刺死……)
(懂不懂什么叫,一发咖喱棒直接捅进嘴里的含金量啊喂!)
当然,这只是当事人的看法。
一旁围观的观众,除了真正旁观者的韦伯之外,剩余的人,心里却都是暗暗的点着头。
韦伯不了解,他们还能不了解吗。
尤其是爱丽丝菲尔太太。
这些时日的接触下来,作为人造人,出生的目的就只是为了圣杯,她的命运注定是悲惨的。
卫宫切嗣算是一束光,但仅仅只是一束。
伊利亚是完整的白日,可以让爱丽丝菲尔太太,只要靠近,便能够摆脱黑暗。
可阿尔托莉雅,却像是那永恒燃烧的烈日。
烈日昭昭,却并不伤人。
她只会将自身的温度,照耀在每一个需要的人身上。
可就像是没有感情,只会奉献的烈日一样,阿尔托莉雅失去了宝贵的东西,让人忍不住的怜惜。
明明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明明应该去体验生活的幸福,爱情的甜蜜。
可在阿尔托莉雅十五岁的年纪,她拔出了石中剑。
那似乎只是命运的一个小玩笑,却改变了阿尔托莉雅,这位在拔出石中剑之前,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姑娘的一生。
为了国家,十五岁的阿尔托莉雅舍弃了身为人的幸福。
为了国家,十五岁的阿尔托莉雅,要学习杀人的技艺,遭受莫名的恶意。
为了国家,她要去战斗,去厮杀,去让本该沐浴阳光的身体,在战场上接受鲜血的洗礼。
可,
这一切又换来了什么呢?
换来了一句,轻飘飘的,能够将少女阿尔托莉雅压死的,王,不懂人心。
换来的是一位,身着盔甲的叛逆骑士,带领着她阿尔托莉雅的子民,发起了叛乱。
她,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名为阿尔托莉雅的姑娘,又能怎么选呢?
她只能照常的穿上,蓝白相间的战袍,提起命运的宝剑,奔赴沙场。
那场战斗,她输了。
她没有如往常的一样,带领国家走向胜利,带领骑士夺得荣耀,带领子民获取幸福。
因为这次她的敌人,不是外国的强盗,而是自己治下的臣民。
那个身着盔甲的叛逆骑士,不是别人,正是她引以为豪的,圆桌骑士团的骑士,莫德雷德。
尸体堆成的肉山上,充满了血腥的气味。
一视同仁的烈日,也仿佛不忍直视这可怜的姑娘,隐匿在山的后面。
斜阳渐渐隐去,只留下了血的尾巴。
即使如此,这位可爱的小姑娘,仍然不愿意倒下。
即使筋疲力尽,即使身受重伤,即使遭遇背叛,即使不懂人心,她依然有她的坚持。
名为阿尔托莉雅的王,选择成为英灵,继续为那不值得的国家战斗。
……
……
刘大爷曰:
“美索不达米亚之王,吉尔伽美什,三分之二为神,三分之一为人,实力强大,宝具充足,可为英雄?”
间桐剑臣摇头,笑曰:
“吉尔伽美什,性格乖戾,行事残暴,高傲自大,嘴臭无比,实为杂种,不足为英雄。”
!
如果说阿尔托莉雅在听到间桐剑臣关于自己的评价,是头顶升起问号的话,吉尔伽美什的头上就绝对是感叹号。
他那双猩红色的双眸微微眯起,握住酒杯的手背,也是青筋游龙。
杂种,杂种,杂种,杂种……
吉尔伽美什的臭嘴,是现实,是不可置疑的。
他正是因为觉得,杂种是这个世界上最能侮辱人的词汇,所以才会见面就叫别人杂种。
这是他身为王的高傲,也是他身为王的自负。
可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伊斯坎达尔,都有着征服王那样宽广的胸襟。
虽然在审美上,间桐剑臣很认同吉尔伽美什,觉得对方比刘大爷还要合自己的心意。
可在嘴臭上,他也是没有丝毫的惯着。
笑话,他堂堂正正的七尺男儿(日后可能会长高到七尺的),清清白白,有爸爸有妈妈的,凭什么接受吉尔伽美什杂种,杂种的叫着?
就凭对方那强大的力量?
这就是更大的笑话了。
人可以没有这个什么,那个什么的,但就是不能没有骨气!
(这话是间桐剑臣有刘大爷护着才这么说的啊,没后台的那叫,大丈夫能屈能伸……哈哈。)
关圣帝君,也就是关二爷曾经说过一句话,
间桐剑臣很想甩在吉尔伽美什的脸上,
那就是: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身虽陨,名可垂于竹帛也。”
这才是我大东方古国人民,应有的骨气!
当然,这些话毕竟没有对吉尔伽美什说。
但就算是说了,对方也不会在意。
在吉尔伽美什三分之二为神,三分之一为人,这铁定的杂种事实上,他也有着自己的挚友。
那或许是世间他唯一认可的人,也永远不会称呼为杂种的人。
那个人不是间桐剑臣,所以该怎么叫,他还是会怎么叫。
改变的,只有心态而已。
就像现在,本就打算必杀间桐剑臣那个跳梁小丑的吉尔伽美什,心中的杀意,愈发的深厚了。
对于间桐剑臣的评价,他也就只是呵呵。
他身上的复杂性,远不是一个杂种可以渗悟透的。
(吉尔伽美什自认为。)
……
……
刘大爷曰:
“征服王,伊斯坎达尔,手下兵足马壮,英灵众多,性格豪迈,行事豪爽,可为英雄?”
间桐剑臣摇头,笑曰:
“征服王伊斯坎达尔,可为王,但实力不足,不足为英雄也。”
。。。。。。
如果说阿尔托莉雅听完评价后是一个问号,吉尔伽美什遭受谩骂蔑视后是一个感叹号。
伊斯坎达尔的头上,就是比省略号要大的,六个句号了。
这出奇温和的评价,让听完之前刻薄评价的伊斯坎达尔,抓着下巴,轻微点头。
没有遭受已经有所预料的轻视,让他微微得意,但总体的评价,他还是大不满意的。
‘是么,见识到了本王的【王之军势】还是说出了实力不足的话,是有着什么克制本王的底牌吗?’
伊斯坎达尔如此的想。
他对自己的王之军势,对自己王之军势里的英灵们,有着无比的信心。
那是他骄傲的资本,那是他无数荣耀的见证者。
他不认为自己天下无敌,但也从不认为,自己的骄傲,会比任何人的差。
因此,
如此的评价,让伊斯坎达尔感到热血沸腾,想要与间桐剑臣的从者,那遥远东方古国的汉高祖,来一场真男人的较量。
实力不足?
呵,空口白牙说出来的可不算,实力足不足,只有打过了才会知道!
(伊斯坎达尔酒足饭饱,手痒难耐,渴望打架!)
……
……
刘大爷无奈,
仍然配合的说道:“舍此之外,季实不知。”
此乃谎言,罗贯中的文笔可谓是一绝,三国演义刘大爷自降临此世以来,已经不知道看过了多少遍,此时间桐剑臣这曹孟德与刘玄德的对话格式,可谓是名场面了。
他岂能不知?
但就像每一位爷爷,都对孙子满怀宠爱一般。
刘大爷只好配合着了。
(刘大爷,你就宠着他吧!!!)
间桐剑臣显然是很有ac数的。
所以,
即使喝醉了,面对如此配合的汉高祖,间桐剑臣也觉得受宠若惊,他正了正身板,道:
“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下之志者也。”
说到这里,他的面色晕红,显然是憋了个大的。
刘大爷曰:“谁能当之?”
刘大爷继续配合着。
间桐剑臣伸手,
位于全场中心的他,似乎感觉到了舞台上的灯光。
在闻名世界的亚瑟王,英雄王,骑士王的注视下,在数个躲在阴暗角落里老鼠们的偷听下,
他指着刘大爷,曰:
“今天下英雄,唯高祖与剑臣耳!”
刘邦闻言,面无异色,正常饮酒,时夜幕忽雷霆闪过,势若游龙。
一时间,将酒宴的气氛,推进到了极致。
间桐剑臣很满意,
他抱起地上的黄金酒瓶,仰头便是猛猛的灌。
(王之财宝里的美酒,应该喝不死人……吧?)
败家子的行为,刘大爷倒是毫不在意,他任由可以算作宝具的美酒,顺着间桐剑臣的衣服流到地上,湿润土地。
眼里无一丝痛色。
似乎是有所预料一般,他接住了醉酒的间桐剑臣,他此次的御主,将他放在自己的腿上。
众人的目光如炬,他却像是感受不到一般。
自顾自的,喝起了地面上的二锅头。
(这个还是迪卢木多买的,他老跑腿小弟了。)
……
……
久违的沉默,在王者高论的酒宴之中。
刘大爷身为王者,
但似乎又与周围的王者格格不入一般。
其余的三位王者,不论是小姑娘阿尔托莉雅,还是嘴臭的,张嘴闭嘴就是杂种的吉尔伽美什,更或是豪爽的伊斯坎达尔,都对刘大爷充满了兴趣。
但就像是他们降临,所保留的相貌一般。
十五岁的骑士王,阿尔托莉雅小姐;二十岁左右的英雄王,吉尔伽美什杂种;中年大叔年纪,面色粗犷的伊斯坎达尔。
他们三人,可以说是少年、青年、中年。
如此的排列,似乎加上刘大爷这个老年人,和谐无比?
刘大爷不这么认为。
因此,这位汉高祖,东方古国的王者,一人孤立了其余的三人。
自顾自的饮酒,丝毫没有开口,也没有回应别人的意思。
刘大爷在间桐家的随和,给了他一种错觉。
那就是刘大爷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只要开口甜甜的叫几句祖宗,他就一定会帮忙一样。
可,
那只是针对间桐剑臣,以及可爱的,有着间桐剑臣妹妹身份的小小樱。
阿尔托莉雅?吉尔伽美什?伊斯坎达尔?
什么东西!
他刘季不想搭理,谁敢说不?
·
间桐剑臣与刘大爷的一番话,既是说给自己听,也是说给他们听的。
阿尔托莉雅不解,有被说成小姑娘的恼怒。
吉尔伽美什眼神冰冷,看间桐剑臣的目光不再是看小丑的目光,而是蕴含着露骨的杀意。
豪迈的伊斯坎达尔,面色倒是颇为平静,只是静静的喝着酒。
韦伯与爱丽丝菲尔太太则是惊呆了!
不过,韦伯惊呆了的样子,也就一般,还是留给伊斯坎达尔慢慢欣赏吧。
爱丽丝菲尔太太惊呆了,双手捧心的样子,真真是秀色可餐,当代西施。
观众们,在一番煮酒论英雄的谈话下,各怀心思。
阴暗处的老鼠们,也是心思迥异。
远坂家的地下室内。
远坂时臣听着间桐剑臣与刘大爷的话,眼中凝结着模糊的色彩。
此刻,在场参战所有英灵的真名、宝具,都已经展示的差不多了。
可间桐家的阵营,那位东方古国的汉高祖,除了露过一手类似于固有结界的能力,消灭了狂战士外,没有一点的信息。
明面上的敌人,即使很强大,也没有未知的敌人可怕。
刘大爷就像是一把剑,插在了远坂时臣的心中。
这一刻,他才想到了自己的小女儿,想到了樱。
是出于父爱,但不是正常的父爱,而是一位魔术师的父爱。
远坂时臣看到了间桐剑臣的天赋,所以,他有了妄想。
间桐家在有了间桐剑臣如此出色的子嗣,还要将自己的女儿远坂樱过继过去,在远坂时臣看来,无非就是相中了樱的天赋,用来增强他们间桐家下一代的血脉。
他被阴了,被间桐脏砚那个老家伙。
一开始,他是无比愤怒的,但是现在,他有了别的想法。
他在想,如果失败了,间桐剑臣的孩子,是不是可以有一个姓远坂。
这在普通人看来,有些过于遥远的事情,在远坂时臣这个魔术师看来,却是值得考量的。
毕竟,
他虽然有信心取得这次圣杯战争的胜利……
好吧,这个信心并不怎么坚决。
尤其是在他现在仅剩下一枚令咒的时候。
言峰璃正联系不上,吉尔伽美什不服管教,间桐脏砚的阴招,间桐剑臣卓越的天赋,都让远坂时臣的心情很是糟糕。
好在,
他目光稍稍柔和的看向窗台边,自己的弟子,言峰绮礼。
这位弟子,他还是很满意的。
该怎么说呢,不愧是当过教会代行者的人吗,言峰绮礼的实力很强,在身为魔术师这点,远坂时臣虽然自豪,但并不自大。
他认为,自己眼前的这个弟子,在生死搏杀中,并不会逊色于自己。
不过,这是一个没有必要的问题,因为他与言峰璃正,那位自己弟子的父亲,有着很坚固的盟友关系,因而他没有理由会与自己的弟子,走到对立面。
“绮礼,这里暂时应该没什么事了,你快去教会看看吧,言峰璃正神父一直联系不上这一点,我比较在意。”
看着一直站在窗边,向远处眺望的弟子。
远坂时臣理所当然的认为,对方是在担心自己的父亲。
闻言的言峰绮礼转身,正面的对着远坂时臣,他的表情还是那么的古板,似乎是带上了一副冷冰冰的面具。
虽然心中并无担心父亲的想法,但眼下留在远坂家也没有任何的意思。
言峰绮礼点点头,离开了远坂家。
对于间桐剑臣与刘大爷的煮酒论英雄,言峰绮礼的心中并无一丝波澜,他并不好奇英雄这种人物。
·
看着言峰绮礼离开的背影,远坂时臣瘫坐在座椅上。
本以为胜券在握的胜利,他没想到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差池,更别说……
“预知未来的能力。”
煤油灯光忽明忽暗,远坂时臣彻底的隐没于阴影里。
“唉……”
沉沉的叹息,在地下室里久久的回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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