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疯狗刘福

2015-05-01 作者: 大凉御史
第18章 疯狗刘福

人群久久不曾散去,很多人只想着要一睹文试魁首的风采,还有更多的人想要看一看魁首所答的试题,因为这次学院很豪爽,直接把魁首的答卷贴在发榜的墙上,占据了整整一张榜单的空间,惹来所有的考生的艳羡。

要知道他们就算上榜,也就是在那大榜单里的一个小小名字而已,如何能比?

“咦,秦傻子呢,不对,以后都不能叫他傻子了,他一个文试魁首要还是傻子,那我岂不是更傻了。”

燕青雪一开始也是不信秦傻子居然能考满分,所以在秦天佑的答卷一贴出来之后,她就立马跑过去看了起来,嘴中念念叨叨,要是换了自己,这个能答出来,那个自己也没有听说过,到了最后,她才服气地走了回来。

沈毅倒是没有过去,在他看来,秦哥儿的形象已经无比高大了,要是原先只有佩服的话,现在已经是敬佩了。

“秦哥儿家里有事,已经先回去了,对了,你叫秦哥儿秦傻子也没事的,院长大人也这么叫。”

“该死的家伙,跑这么快!”燕青雪没好气道,“我傻子你一脸,你才是傻子!”

沈毅撇了撇嘴角,很识趣地不再说话。

“对了,那个人模狗样的公子哥怎么也不见了?”燕青雪现在对方副院长怨气很大,既然他已经被打倒了,那么她觉得应该算一算跟他走在一起的那年轻公子哥的账了。

“我听秦哥儿称呼,那人叫方俊,他在方副院长跪下的一瞬间早就偷偷摸摸地跑了。不用想了,咱们又没什么证据,也不能把对方怎么样的!”沈毅解释道。

“哼!姓方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下次别让我看到他,本姑娘一定要好好跟他理论理论!”

燕青雪气鼓鼓地撅着小嘴,瞪大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沈毅目光呆滞,好吧,他又看呆了……

……

秦天佑已经一个人走在了回家的路上,是那样的心急如焚,他想要快些回到家中,看看父亲在不在家里,自从父亲被免职以后,为了躲避一些麻烦,也为了父亲的安全,他就建议父亲不要出门,至少也要等到考进了学院之后再说。

获得了文试魁首他当然高兴,但也只有一瞬间,他从来没想过要得什么魁首,他的目的也仅仅是进入学院而已,如今,他进去了,但他还来不及高兴和放松,因为他没有想到方俊竟然心狠手辣到要祸害他的家人。

他也不明白方俊为何没有前几天动手,没有派出人来杀了自己,难道他真的就是享受看到自己绝望的过程而故意给了自己希望?

他越想越觉得有这种可能性,若不是自己运气好认识了神秘的门房老人,若不是自己恰好在方作人的神识压迫下脉道初成甚至引发了天地异象从而惊动了院长,若不是自己精神力异于常人到能过目不忘,并且在六天内看了那么多的书,若不是所有这些真的发生了,或许自己当时已然绝望了吧。

想到父亲,秦天佑的内心焦急,又感到从未有过的内疚。

因为他觉得若不是自己的话,父亲就不会有事,一切都是自己的缘故。

他当然不是因为对原先的小秦心有亏欠而将所有责任揽到了自己身上,因为他觉得,自己若是没有穿越在小秦身上的话,方俊也不会再去找他父亲的麻烦。

在地球上的时候,他其实很孤独,虽然他家里有良好的家境,但他的父母常年忙于生意,他又将全部的心神沉浸在了书的海洋之中,他们根本没有过很好的交流与沟通。

他在这个世界虽然只有短短十多天,但他切实感受到了秦风这个父亲给他的无微不至的父爱。

每天比他早起一刻为他准备的早餐,郡丞府里为了成全他而要代为受过的举动,因为他被免了职从来都没有说过一句,永远微笑地看着他,不让他看到劳苦,不让他看到辛酸,不让他看到那满鬓白发。

“父亲,等我!”

秦天佑握紧了拳头,脚下加快了一些。

……

在郡城的另一边,这里属于较为偏僻的居民区,而且是那些家境条件普普通通的居民,名为青石巷,街道破旧,地上的青石板因为长年久月的关系早已磨得非常光滑,就像一层腻腻的油纸一般。

在这里,有一间并不出众的小院,而此时小院门口,正聚集着几个穿着普通但一眼就能看穿是下等布料的青年,他们围拢在一起,蹲在旧的已经掉了漆的大门一边,闲聊几句,显得百无聊赖。

一共有三个人,三人的年纪都不是很大,其中一人蓄着短短的胡须,其实也就和两三天没有刮而已,一张三十多岁的脸很是粗糙,显然是过多了风吹雨打的日子,生活并不如意,另外两人则要显得年轻一些,面庞干净一些,蹲在地上的时候也要更不自然一些。

“狗哥,我们蹲在这里是要干什么,这个小院不是那个秦捕头的家吗?”

其中一个年轻些的男人或许蹲得有些腿麻,却又不敢无故离开,所以想找些话头。

“你想要有钱不是?想要过上好的生活不是?想要再也不被别人瞧不起不是?那就别这么多废话!”

被称作狗哥的男人正是那下颌蓄着短须之人,眼神熠熠,看人的余光透着一股子凶狠,恶狠狠道。

他的本名叫做刘福,留福留福,可见他的父母对他寄予了相当大的念想,可惜事与愿违,刘福十岁的时候,父母就在一次出门行商的路途中双双遇害,小小的刘福如何能够留住家中的财产,本来衣食无忧的家一下子分崩离析,刘福更被一堆贪财如命翻脸不认人的亲戚扫地出门,从此流落街头,受尽白眼。

幸运的是,刘福并没有死,而是像狗一样的活了下来,他发起疯来的时候喜欢咬人,而且一定要咬掉对方一层皮,否则绝不松嘴,像极了当地十分常见的疯狗。

开口询问的年轻男人叫做李狗蛋,心想狗哥你话比我还多,但他没敢说出来,反正无论时候狗哥的话都比他要有道理,他一缩脖子,低下头,看着青石板间缝隙,然后去逗弄其中的蚂蚁小虫。

他只是想着,如果有一天,有人可以叫自己一声狗哥该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毕竟自己名字中刚好有个狗字,那才是真正的名副其实。

除开李狗蛋,另一个年轻人则要眉清目秀许多,看上去也不像李狗蛋那样憨厚无比,他皱了皱一对好看的秀眉,问道:“狗哥,我们不是刚去衙门指证了秦捕头吗?为什么还要蹲在他家门口,他家现在应该没人吧,难道我们是在等什么人吗?”

刘福赞赏地看了他一眼,他混到现在也就两个信得过的手下,主要还是很多人不屑与他这样一条疯狗为伍,也有人担心他太过疯狂,迟早会被人套了麻袋扔进苏河里,或许只要一场春雨,便会从此在这个郡城里消失。

张小全是他比较喜欢的手下,有能力,有脑子,能够给自己出谋划策,也可以当做左膀右臂,人心这种东西暂且不去说,因为从小身世离奇历经曲折的他,也不敢说自己慧眼如炬。他知道,人心永远不会一成不变,关键是你要知道别人需要什么。

刘福赞赏张小全的敢于同自己一起放手一搏,这样的人注定了要么风生水起,要么第二天便尸骨无存。他微微偏头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一眼正在全心全意用手指戳小虫子的李狗蛋,目光柔和了许多,轻声道:“确实是在等一个人,做戏要做足。更何况那个人也要我们在这里,不需要做太多,就是吓吓秦捕头的儿子,据说是个愣头青,我们总要让他学聪明一点。”

张小全停下了正在捶打自己有些发麻的大腿,抬起头,看着刘福低垂的眼帘,问道:“有这个必要吗?我们这么做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

“哼!”被称作狗哥的男人目光一沉,冷哼道:“有什么过分的,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难道你还想过那种跟在别人屁股后头摇尾乞怜的日子吗?老子是狗,但老子是一条疯狗,不是一条别人高兴就赏你两根骨头,不高兴就踹你两脚的可怜狗!刀疤那家伙平日里总是欺辱我们,老子早想做了他,刚好这次那个人给钱买命,这世上还有这么好的事情吗?”

“可咱们嫁祸的可是捕头啊?”

“什么捕头,那个人早说了,这姓秦的捕头前几天就被免职了,就是因为得罪了大人物。既然大人物想要让他死,我们也就是顺说推舟而已,没什么需要担心的,更何况现在我们就算不答应也不行了,咱们的把柄可在那个人手上,那些大人物想要收拾我们还不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咱们已经上了船,想要下船可没那么容易了。”

刘福极为谨慎地左右看了看,等确认无人时,这才压低声音说道,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隐约可以听出一丝戾气。

半响后,见张小全低着头没有声音,刘福轻声道:“别怕,跟着我,以后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们。老子是疯狗不假,可从来不咬自己人!”

关闭